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继续抓好已出台的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延续和充实政策内容,畅通政策落实渠道。 二是努力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全面推进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 三是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农民工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重点针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就业援助。 四是继续大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把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具有实效的系列服务项目,强化供求对接的信息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扩展和完善公共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