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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从我市所属单位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产生。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参见人社部《通知》(人社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人才队伍建设”栏目下载)。重点推荐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人选需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隶属关系报归口推荐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包括:区县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非公经济单位的推荐人选,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

  (二)各归口推荐单位对所属(辖)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人选,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时限要求

  市人力社保局于4月10日至12日受理推荐材料,接收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我市的推荐人选名单。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荐报告1份。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人选推荐、专家评议等情况,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6份(从www.zhichen.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A4纸打印后简单装订),并由申报人签名,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推荐单位公章。

  (三)“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RPU”。

  (四)推荐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应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

  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王 希: 65127068(兼传真)

  朱韶扬:65261459

  电子信箱:zjc@bjrbj.gov.cn

  地  址: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市人力社保局东办公区2号楼212房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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