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北京物资学院发布了《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第二批招聘公告》。现对其中条款做补充说明。
1.招聘办法第1条“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通过北京物资学院主页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修改为“应聘者请将简历投递至附件‘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第二批人才招聘计划’中各联系人邮箱”。
2.附件中“岗位特征与要求--学位”修改为“学历”,将“硕士及以上学历”修改为“研究生”。
3.针对外语学院教秘岗,“对该岗位的个性化要求”增加“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特此声明。
北京物资学院
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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